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自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以来,至今已有三十六个年头。2018年3.15 是第36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日。为倡导理性消费,增强学生消费维权意识,引领低碳生活,我院开展了“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”宣传活动。
说到3.15,我们就会想到消费、维权、打假。大学生作为拉动社会消费强有力的社会群体,因自身法律意识淡薄,缺乏相关的社会经验,同时社会上生产企业良莠不齐,学生合法权益容易遭受侵害,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,我们有必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,了解消费者享有的权利,懂得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。
本次活动通过观看视频短片、宣传手册发放以及观看央视财经频道播出的3.15大型晚会,在学生们中间进行了大力广泛的动员与宣传。宣传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产品质量法》,以及告知同学们遇到侵犯权益的情况,如何找到相关组织进行维权。通过同学们之间积极参与,更多的学生们受此影响加入到我们的宣传活动中来。
此次活动不仅引导了学生们的科学合理消费,同时提高了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。
